各设区市团委、学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大力加强新时代青年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在当代大学生群体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自强精神,团中央、全国学联今年将继续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推报省级候选人的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 奋勇争先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四、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3. 江苏共可推报97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基层建功等类别。其中,基层建功类优先推荐参与社区报到、基层就业等方面工作的优秀学生,单列名额200个,由西部地区省级团委统筹分配,由相关县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所在学校团委推荐,不占学校团委指标。
六、工作安排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省级候选人,并在校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后推荐至上级组委会。
各省部属高校、独立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级组委会。各市属高校候选人经设区市团委遴选后择优推荐至省级组委会,各设区市团委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地区市属高校数量的50%。请各设区市团委、省部属高校团委、独立学院团委于9月25日18: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报名表(附件2)2份材料的word版及附件1、附件2、公示无异议证明(附件3)、推荐候选人的成绩单4份材料加盖学校团委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省级推荐阶段(9月25日至10月15日)
团省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开展评选工作,择优确定96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以及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评选。
七、典型宣传
为进一步激励更多新时代青年践行自强精神,本年度活动,全国组委会将在往年活动宣传报道的基础上,重点做好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传播,以他们为主人公制作拍摄有代表性的短视频产品,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各平台官方媒体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传播推广,充分发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在新时代青年群体中的榜样引领作用。同时,请各推荐单位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奖学金获得者的事迹宣传。
联 系 人:张海洋、沈娜
联系电话:025-83393596
电子邮箱:83393586@163.com
附件:1.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3.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
选人公示无异议证明(样表)
团省委高校工作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21年8月5日